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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0年区域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0〕11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459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打好水污染精准治理攻坚战,从根本上改善我区河流断面水质,实现断面水质达标,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盘政办明电〔2019〕35号)、《关于建立断面包保制度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的通知》(辽环督改发〔2019〕5号)和《关于双台子区涉水环境问题的通报》(盘环发〔2019〕301号)的要求,由区环保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时间进行研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充分吸纳,逐条梳理,起草了《双台子区2020年区域河流水断面质达标整改工作方案》,经区政府九届34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由区政府印发。

三、文件内容解读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指示,对我区2020年确保河流水质达标工作进行细化与量化,明确了区内每个职能部门、各街镇本年度的工作任务,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确保各项达标整改任务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确保达标整治工作按期取得实效,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问题督办。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0〕11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0年区域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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