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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20〕44号 关于切实做好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及违章建筑隐患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2 浏览次数:66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驻区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消除电力安全隐患,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相关规定,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及违章建筑隐患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单位、各部门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树木违章建筑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巩固和扩大隐患治理成果,切实做好当前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违章建筑隐患治理工作,有效防范电力线路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电网安全和可靠供电。

二、密切配合,有序推进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树木隐患违章建筑治理工作涉及到政府、企业和个人,面广量大,产权分散,情况复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按轻重缓急,明确时间节点,制定隐患治理措施,与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双台子分公司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架空电力线路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积极探索,建立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木违章建筑隐患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着力构建架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全力推进隐患治理工作走向常态化管理。同时,国网盘锦供电公司双台子分公司要广泛深入宣传《辽宁省电力用户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按照“一户一源”和“分析一户、评价一户、记录一户、负责一户”的原则,做好电力用户信用等级分类和评价管理,对未及时整改用电安全隐患、故意破坏电力设施、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电力用户,依法依规将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加大对电力用户失信行为的制约和监督力度。

政办发44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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