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台子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0〕43号文件解读
为适应双台子区物业管理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推行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的分类管理和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区物业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营造更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宜居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六个部分。其中工作目标包括:一是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所管项目有效投诉率较低,行业平均满意率达到90%以上。拥有辽宁省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1个,盘锦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3个。二是有条件的商品房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100%。三是老旧住宅小区在2020年12月底前,总体完成物业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步骤包括:第一阶段是准备阶段(2020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是实施阶段(自2020年8月1日起);第三阶段是检查考核(自2020年10月1日起)。工作要求包括:一是落实承接查验,夯实物管基础;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提升物管水平;三是规范业主自治,引导理性维权;四是推行星级评选,树立行业品牌;五是构建三级联动,实现齐抓共管;六是强化市场监管,建立淘汰制度。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