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辽河商业城门前路段安装交通监控设备的建议》(第18号)的答复意见
韩冬、吴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辽河商业城门前路段安装交通监控设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政府要求,在收到您的提案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且第一时间将上述建议上报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该路段为我区商业中心,每天有大量车辆来此,一定程度对路面造成拥堵,根据您的提案,我大队已将意见上报支队,在年初财政预算初将实地考察该路段,如符合安装摄像头的标准,将纳入到明年交通设置相关项目中。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支队
双台子大队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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