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社区工作人员“一金”问题的建议》(第52号)的答复
李言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工作人员“一金”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以来,我区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调整幅度很大,并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关于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已与我市其他县区进行了沟通,目前我市各地均未给予缴纳。待我市出台具体规定,或参照其他县区类似做法,适时为社区工作人员缴纳公积金。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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