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小区消防安全方面的提案》(第31号)的答复
魏文学、吴继明:
你们提出的《关于小区消防安全方面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保障我区消防车道畅通的建议
公共建筑及道路上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属于道路规划主管部门及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小区内私家车停放不规范、楼道内堆放杂物等违法行为,属于公安派出所及物业部门管理,建议向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消防救援大队可以协助和配合主管部门整改该问题。
二、 关于住宅小区安防、消防设施使用与维修问题
设定巡查区域、利用监控设备检测火灾隐患重点部位、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等工作应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管部门及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小区物业部门开展,建议向有关部门进行沟通,消防救援大队可以协助和配合主管部门整改该问题。
三、 针对全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及小区物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不熟问题我大队将积极响应政协委员提议,联合街道社区进一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广播、广告牌、LED屏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开展进小区、进家庭等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全年内覆盖全区所有住宅小区,确保全区居民、社区网格员、小区物业从业人员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及安全逃生能力,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盘锦市双台子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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