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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第3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203

刘玲委员: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盘锦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盘锦市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区逐步对辖区内的弃管小区进行综合改造,包含路面硬化、小区绿化,健全小区交通系统,补齐路灯、楼道灯,楼道门窗等楼房公共部位,整修楼外墙并刷建筑涂料。改造小区内给排水、防水、强弱电整理及落地、供暖、供气管网落地,同步改造楼内公共部位的相关管线。物业化管理工作与弃管小区综合改造同步进行完成一个封闭管理一个,逐步实行弃管小区物业化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盘锦市住建要求,制定了双台子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围绕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通过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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