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发展庭院经济的提案》(第12号)的答复
王云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庭院经济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加快我区农村庭院经济发展,区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大力发展庭院的经济指导意见》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市场拉动、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农村家庭院落的空间和各种资源,以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牵动,以家庭为单位,整合资源,促进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
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省农业农村厅《大力发展庭院的经济指导意见》为指导,积极向上争取,申报了统一镇光正台村和陆家镇友谊村朝鲜屯两个庭院经济发展先行村,目前,已通过市级初审,等待省级审核。其中光正台村是以庭院果树和螃蟹储存销售为主;友谊村朝鲜屯是陆家镇充分利用友谊村朝鲜屯的区位优势,发挥传统的村屯院落、坑塘等景观效应,还有朝鲜族民族风味特色餐饮、民宿等资源,打造集娱乐、餐饮、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特色村屯,从而推动友谊村产业发展,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该项目同时也是我区2019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享受上级专项资金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合作发展、高效利用、因地制宜、产业融合等原则,组织涉农街镇科学编制规划,充分发挥区位比较优势和示范带动作用,以庭院的房前屋后土地和其周边闲散土地为阵地,以高效农业、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家乐为载体,打造绿色特色、可看可摘、生态宜居、产游结合的农村庭院经济。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建设目标。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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