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提案》(第54号)的答复
王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王刚委员给我们提出的建议。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问题,区市监局每年制定校园及其周边整治工作方案,在开学前集中进行春季、秋季两次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2019年,我局在市二高、北方工业学校等学校食堂改造时提前介入,指导各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整体升级。经过核查,市二高投入60余万元对食堂进行了整体改造;实验小学湖滨分校新建食堂1500余平米;陆家小学扩建食堂200余平米;区第三中学红旗分校投入10余万元改建、扩建食堂;北方学校30余万元改造食堂。目前,各校食堂在开业前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设置了“明厨亮灶”设备,基础设施设备完备;操作间分区明确,从业人员上岗前已取得身体健康证明,食材采购建立台账并索证索票;各校未使用集中消毒餐具,全部由学校食堂配备的大型消毒柜消毒、存放。各校食堂已全部达到师生就餐标准。
2019年,我局对学校及托幼机构抽检食品14批次,主要涉及肉类、面及面制品、大米、调料、粉条、熟油等;经检测,全部合格。
2019年,我局于3月29日、4月17日、6月19日对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校外托餐单位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共计230余人。
2020年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正在进行中。
希望谢王刚委员继续关心、支持我区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使我区餐饮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盘锦市双台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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