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在陆家镇域内成立石化运输企业的建议》(第5号)的答复
王志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陆家镇域内成立石化运输企业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盘锦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第25条中心城区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规划,25.1.2工业用地规划策略,按照主导产业功能的门类,分别纳入三个工业园区。现状二、三类工业用地,在规划期内全部纳入工业园区;在三个工业园区以外,不再新增二、三类工业用地,避免形成新的工业用地与生活居住用地相互混杂现象。
因石化运输企业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按照上述规定,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外不再新增二、三类工业用地,故陆家镇域内不能成立石化运输企业。
上述规定是按照《盘锦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规划要求决定的,我局将关注2021年新发布的《盘锦市总体规划》,如有新的规定条款,可以新增二、三类工业用地,我局将联系相关部门,帮助推进企业落地。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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