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我区关停养殖场禁养限养后的提案》(第18号)的答复
张连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关停养殖场禁养限养后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和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5]65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禽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辽环发[2015]42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委托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划定盘锦市双台子区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工作。
2017年以来我区畜牧业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不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友好型畜牧产业。
目前,全区畜牧产业发展形势良好,2020年我区统一镇后腰村(禁养区外)新建存栏30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1家,有效恢复我区生猪产能,保障猪肉产品供给。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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