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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双台子区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0〕48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4 浏览次数:449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0〕12 号)文件及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0〕20 号)文件精神促进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五个部分,可概括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引导、普惠优先,属地管理、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原则,逐步建立完善促进双台子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提出了四个工作目标:1.2020-2021 年,各部门要围绕以下内容,大力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2.在试点基础上,各单位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每年增加照护服务供给,降低家庭照护成本,3 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明显提升。3. 2022 年,符合条件的单位都要建有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区建成一批具有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4. 2025 年,全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标准、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内容

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内容:1.加强对家庭婴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2.支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3.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4.科学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5.规范管理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四)工作要求

《实施方案》对各部门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和严格督导检查等四项工作要求。

     原文:关于印发双台子区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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