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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通知》双区政发〔2020〕8号 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27 浏览次数:3217

一、基本情况

依据生态环境厅关于《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为全面落实《辽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辽宁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加快提升双台子区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我区编制了《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

双台子区共有17个行政村,其中有7个动迁村。规划通过分析区域概况、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及治理现状,明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现状问题进行分析,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技术工艺、建设规模、设施布局、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措施等。到2025年,双台子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处理出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完善“五位一体”的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实现标准化运维。最终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建设双台子区“美丽乡村”。

二、规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投资

规划统一镇的前腰村、后腰村,陆家镇的陆家村、友谊村、新农村,双盛街道的常家村、宋家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16320.70万元(不含征地费用、运维费用)。其中,新建污水处理站点总投资3416.85万元,管网总投资12903.85万元,规划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详见附表1。规划将常家村的生活污水纳入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治理,前腰村、后腰村、陆家村、友谊村、新农村和宋家村的生活污水依托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效益分析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后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能源的增长、环境的提升。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上,有客观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最直接效果是环境条件的改善。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实施,近期每年至少减排悬浮物(SS)109.50吨,化学需氧量(COD)206.84吨,生化需氧量(BOD5)170.34吨,氨氮19.47吨,总磷(TP)2.43吨。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不仅可以综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还能降低对河流水体的污染,有效改善双台子区河流生态环境。

经济效益: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后,可大大降低对河流水体污染和乡村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作为灌溉水或其他用途使用,从而节约淡水资源。农村地区环境条件的改善也可降低与污染有关疾病的传播,减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同时农村污水处理站的建设运行,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还将提高就业率,促进双台子长期的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本规划实施后,可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快市政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带动周边社会服务产业的发展,对基础设施、社会服务容量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原文: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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