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台子区关于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1〕6号文件解读
一、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切实关心群众冷暖、体察群众疾苦、回应群众关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瞄准目前双台子区企业和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双台子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双台子区关于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解决群众反响强烈、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20个民生问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序号 |
问题 |
责任部门 |
1 |
城市供水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城市供热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 |
城镇燃气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 |
农村供水 |
区农业农村局 |
5 |
安全生产 |
区应急管理局 |
6 |
小区违建 |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7 |
食品安全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保健市场整治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9 |
生态环境安全 |
区生态环境局 |
10 |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区教育局 |
11 |
医保参保 |
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双台子分中心 |
12 |
公交出行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3 |
丧事活动整治 |
区民政局 |
14 |
政务窗口服务 |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
15 |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6 |
农民工工资清欠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7 |
城市停车 |
区公安分局 |
18 |
犬只管理 |
区公安分局 |
19 |
过度医疗 |
区卫生健康局 |
20 |
民营医院监管 |
区卫生健康局 |
三、主要任务
专项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时间为2021年1月初至2021年2月底。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方案。整改攻坚阶段:推进20个民生问题的专项整治,调查了解整改情况,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总结提高阶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入。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开展靶向整治,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有效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担当作为、相互推诿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追责、严肃处理。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1〕6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台子区关于开展“群众利益无小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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