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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落实河湖长责任确保水质达标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0〕18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370

一、文件出台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立区、绿色发展,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即将开展的春季巡河湖行动,全面深化落实河湖长责任,发挥河湖长作用。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确保我区河流水质按月达标。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

为进一步促进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按照《双台子区2020年河长制确保河流水质达标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盘锦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长春季集中巡河湖行动的通知》由区河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时间进行研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充分吸纳总结,逐条梳理,起草了《双台子区落实河湖长责任确保水质达标集中行动方案》,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审阅、研究通过,由区政府印发给各街镇与相关部门。

三、文件内容解读

针对2020年我区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确保我区河流水质按月达标目的,对各街镇与相关部门任务进行解析,对任务进行分解,充分认清河湖水质达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工作职责,明确了工作目标,确保工作有序的开展。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0〕18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台子区落实河湖长责任确保水质达标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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