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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0〕15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09 浏览次数:470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倒逼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辽水资〔2017〕212号)和《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水资函〔2019〕184号)文件的规定,我区被列入辽宁省2020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需要编制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市水利部门,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

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可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把加强需水管理,转变用水方式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调整用水结构,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加大节水投入,保障各行各业节水工作全面开展。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推进、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机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区根据国家、省、市水利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

  二、目的意义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对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转变,从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转变,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三、重点内容

盘锦市双台子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共分五个部分,分别为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基本原则、第三部分总体目标、第四部分主要任务、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四、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区已经成立了由主管区任组长,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节约用水领导小组,各部门落实了专职领导负责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方案》中落实个各部门工作职责,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加大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义进行大力宣传,让全区群众认识到节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加入到节水活动中来。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0〕15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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