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top_img.png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区政办发〔2021〕17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920

一、总体要求

1.耕地建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行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是目前我区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重点。

2.主要目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得到有效贯彻,对违法用地尤其是乱占耕地行为发现、早制止,露头就打、动工就拆。

二、推进我区属地政府土地网格化监管

1.以区域为单位建立一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一级网格长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一级网格内划分区片,分别由区政府负区域内土地监管任务主要负责辖区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监督考核二级网格责任主体履取情况对其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2.以镇(街道)区域为单元建立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二级网格长由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当,二级网格内划分区片,分别由各镇(街道)副担任片长,负责区域内土地监管任务主要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土地监管体制的建立和运行;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并及时上报一级网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监督考核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履取情况对其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

3.以村组(社区)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

为村组(社区),三级网格长由村组(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内划区分片,村组(社区)班子成员担任片长,负责片内土地监管任务子农村主要负责本村集体组织(社区)范围内土地巡查工作,对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协助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拆除违法建设和恢复土地原貌;协助镇(街进)及有自然资关部门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村、街镇是土地网格化监管责任主体,要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行动工作台账。

三、土地网格化监管流程

1.各村、组(社区)网格责任人员负责对辖区内土地定期巡查,对违法用地行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对 (制止无效的第一时间报告镇(街道)、各镇(街道)网格负责人员负责对辖区内土地不定期巡查,对各村组(社区)报告的违法用地信息进行抽查

2.分级处置,对情况简单,违法情节轻微的,各村组(社区)要及时督促自或者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密切跟踪,防止反弹对拒不拆除的,由镇(街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对处置难度较大,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镇(街道)要书面报办公室告县区政府,由区政府组织制定处置方案,依法进行处置,对属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处置事项,由区政府组织,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1〕17号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八不准”要求推进网格化土地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