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top_img.png

双区政办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双台子区村(社区)依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 浏览次数:1022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夯实基层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城乡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水平,高标准、现代化建设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按照《盘锦市健全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村(社区)服务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双台子区村(社区)依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村(社区)服务清单

《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共计37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裁决2,其他行政权力26《目录》镇(街道)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进行统一规范

《双台子区村(社区)依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共计74项,明确了责任部门、主要工作事项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9月底前,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各镇(街道)、村(社区)网站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责任主体,依法履职尽责

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监督等,提高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开展服务,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三、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要在完成《目录》、《清单》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建立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权责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1.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

2.双台子区村(社区)依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工作事项清单

    附件1-2.pdf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