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双台子区村(社区)依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整治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夯实基层建设,全面提升我区城乡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水平,高标准、现代化建设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按照《盘锦市健全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村(社区)服务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双台子区村(社区)依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村(社区)服务清单
《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共计37项,其中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目录》对镇(街道)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进行统一规范。
《双台子区村(社区)依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共计74项,明确了责任部门、主要工作事项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9月底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或各镇(街道)、村(社区)网站对外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责任主体,依法履职尽责
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每项行政职权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监督等,提高服务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目录》、《清单》开展服务,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三、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要在完成《目录》、《清单》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建立《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权责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附件:1.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
2.双台子区村(社区)依法协助党委和政府工作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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