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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1〕26号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3 浏览次数:525

一、《预案》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印送<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的函》(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修订)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参照国家、省、市行文体例,我区研究起草了双台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对标市级、务实管用、结合实际、相互衔接”的原则,相关指标务求客观科学、可统计、可操作。先后征求了各部门、各街道意见,并经区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减少和控制重污染天气的风险和危害,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保护城市环境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二是应急准备。编制应急减排清单,制定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措施要“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三是预警预报。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四是应急响应。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响应。对不同级别的响应明确了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五是总结评估。根据应急过程记录、掌握的应急情况、应急响应的实际效果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评估,并编写评估总结报告;六是应急保障。按照配精配强市级,配齐县级的原则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配置应急指挥、应急监测、应急防护、应急处置等应急设备,重点提高应急监测和动态监控能力;七是预案管理。广泛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有计划、有重点的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增强实战能力。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1〕26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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