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21〕27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加快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按照《盘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结合双台子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盘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要求,立足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精准建设治理设施,巩固提升治理成效,大力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走出一条与乡村生态振兴相适应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之路。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镇街主体责任,加大区、镇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推动第三方治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引导农民以适当缴费或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维。
(二)应治尽治,建管并重。对于符合开展污水治理条件的村庄,必须应治尽治采取科学有效的治理模式,确保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建立“街镇属地管理,第三方日常运营维护”的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镇、村、第三方运营单位分工负责,行业部门按职责监管。
(三)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户用水习惯、农田灌溉回用、粪污资源化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景观建设等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三、总体目标
2021年底,保障已建成任家村、光正台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推动统一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实现3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负责运营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和达标排放;2023年,通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氧化塘等多元化方式实现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根据《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根据村庄不同的区域区位、地质地势、受纳水体等基础条件,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农村人口分布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采用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科学合理的对全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因村制宜,经济实用。鼓励镇街加强管网建设,将靠近镇街村庄的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有能力的村可自主建设小污设施;其他离镇街较远的村加强农村氧化塘等治理体系建设。做到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应集进集、应治尽治、实现有效处理。
(三)多措并举,再生利用。一是进一步推动户厕改造,能改尽该,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各户的户厕出水及其它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符合要求后进行资源化利用;二是对集中收集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三是将生活杂排水有效收集,经预处理、小型人工湿地等生态化处理,尾水回用于庭院绿化、景观及农田灌溉等。
(四)强化考核,长效管理。建立以各镇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村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实施主体的治理体系,按照“街镇属地管理,第三方日常运营维护”的模式,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营。制定《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方案》、《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和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责任部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建立联动机制,区、镇(街道)、村(社区),相关部门协助推动工作开展。
(二)资金保障
区政府应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筹措落实资金,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社会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创新融资方式,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积极争取政策扶持
区政府统筹管理,提高审批和建设效率,完成农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包装程序,在争取上级资金的前提下,做好本级财政资金配套建设,实现治理投入。
(四)政策宣传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提高群众生态文明理念,营造全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积极出台引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相关政策。统筹规划编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力度,注重实效。
文件解读:《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1〕27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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