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1〕27号文件解读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按照盘环发[2021]182号关于转发《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盘环发[2021]207号关于印发《盘锦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知要求,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加快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结合双台子区实际,制定本方案并经区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
2021年底,保障已建成任家村、光正台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推动统一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实现3个村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负责运营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和达标排放; 2023年,通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氧化塘等多元化方式实现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以上。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根据《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25),根据村庄不同的区域区位、地质地势、受纳水体等基础条件,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经济社会状况、环境功能区划和农村人口分布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采用多元化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科学合理的对全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因村制宜,经济实用。鼓励镇街加强管网建设,将靠近镇街村庄的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有能力的村可自主建设小污设施;其他离镇街较远的村加强农村氧化塘等治理体系建设。做到农村居民生活污水应纳尽纳、应集进集、应治尽治、实现有效处理。
(三)多措并举,再生利用。一是进一步推动户厕改造,能改尽该,统筹考虑改厕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各户的户厕出水及其它生活污水引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符合要求后进行资源化利用;二是对集中收集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三是将生活杂排水有效收集,经预处理、小型人工湿地等生态化处理,尾水回用于庭院绿化、景观及农田灌溉等。
(四)强化考核,长效管理。建立以各镇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主体、村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实施主体的治理体系,按照“街镇属地管理,第三方日常运营维护”的模式,委托第三方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运营。制定《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方案》、《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建立长效运营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建立联动机制和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推进。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1〕27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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