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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组成部门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职责是: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以及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人防、气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的具体政策、技术标准、规程、办法。

(二)负责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参与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牵头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供热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城市建设管理领域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主体、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五)负责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承担辖区内天然气、液化气的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及燃气设施管理。

(七)负责全区人防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八)负责区内宜居乡村建设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各项工作。

(九)负责对辖区绿地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技术指导、业务培训。

(十)承担交通运输工作。负责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推进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优化全区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及市场监管;负责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协调地方铁路建设;负责全区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智慧交通建设工作;承担区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次干道、巷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排涝工作。

(十二)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绿叶杯”竞赛的组织、协调、实施。

(十三)负责全区建设、交通、人防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加强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棚户区住房改造、房地产“去库存”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二、领导信息

董鸿斌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全面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双台子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秘、行政、后勤保障、财务、党建、纪检监察、宣传、民族宗教、政法、司法、作风建设、行政审批、环境保护、创城、排涝减灾、精神文明建设、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立项计划、项目包装、招投标、消防、绿化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党建办、财务股、招标办、工程办、绿化办、消防办等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承担自身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张文香 副局长:负责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物业、燃气、住房等工作。负责水电气暖等城区公共事业的监督管理、沟通协调;分管人事股、物业办、公共事业股、住房办等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承担自身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交通运输、信访投诉、舆情、质量安全、安全生产、建筑市场监察、建筑开发、统计等工作。分管交通中心、信访办、质量安全执法队、建筑市场监察大队、交通综合股等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承担自身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审核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方案、决定、意见等文字综合工作;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公开、宣传报道、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应急管理、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75

传真号码:0427-2360564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08

 

(二)党建办

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报告、总结及会议筹备工作;研究安排党组和支部工作,将党组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讨论决定。

办公电话:0427-2361551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04

 

(三)人事股

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干部考核及档案管理。

办公电话:0427-2361557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07

 

(四)财务股

负责机关财务收支核算、财务记账、票据管理、个税申报等工作;负责记账凭证、账薄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负责财务、资产及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年资金的预算编制和决算编报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57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10

 

(五)信访办

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民心网受理案件处理和市民投诉以及网格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65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19

 

(六)招标办

负责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受理招标投标投诉;负责招标备案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69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04

 

(七)物业办

监督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监督指导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标投标等活动;负责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核验;负责物业管理区域资料、前期物业招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业主大会成立决议、业主委员会选举决议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负责定期开展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征集、核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查询;负责物业档案的建立及管理;组织培训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和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监督检查供水、供气、供热等活动;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53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06

 

(八)工程办

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52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18

 

(九)绿化办

负责指导城区内园林绿化、美化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52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18

 

(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

对本行政区域内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监管与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为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指导及参与建设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成果鉴定;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查员的管理工作;加强质量宣传教育,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状况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和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59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12

 

(十一)建筑市场监察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办理必要的手续和证件,检查和督促其交齐城市建设各项费用;负责依法管理规范建设市场主体行为。

办公电话:0427-2361571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13

 

(十二)消防办

负责相关消防审核,地产相关企业资质初审,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图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及验收备案,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办公电话:0427-2361566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20

 

(十三)住房办

负责城镇特殊困难家庭住房补贴复审、上报与发放工作;负责公租住房审批、分配与管理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契税登记及返还工作;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发住房补贴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和资金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58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11

 

(十四)公共事业股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暖、燃气管理工作;负责公共事业工程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427-2361571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13

 

(十五)交通综合股

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交通运输方针政策,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拟定各项交通工作方案,协调、指导、督办、检查交通中心工作。

办公电话:0427-2361562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E座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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