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机构职能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工业、信息化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督;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指导工业企业人才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区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八)依法行使全区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九)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协助上级部门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一)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年度科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十四)拟订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申报省、市级产业基地年度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促进产业基地发展的有关政策,并协助省、市科技部门进行管理,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开展创新主体培育,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
(十六)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负责协调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重大科技创新任务。
(十七)贯彻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组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
(十八)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方法,促进现代农业和科技助推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科技奖励、科技成果、科技保密工作规划和政策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
(二十一)负责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工作;编制与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产业化计划。
(二十二)负责科技创新宏观战略研究,为全区科技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负责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三)负责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区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档案工作。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六)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基地和国家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协调推进高新区建设发展,支撑全区经济发展。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二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2.与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二、领导信息
赵宏翥 党组书记、局长
赵宏翥同志负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外国专家〉、区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全面工作。分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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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055
王云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云杰同志负责科技创新工作及行业安全生产;负责财务审批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科技综合股,协调、指导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科技创新服务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履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督促分管股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号A座3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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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302
赵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明同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具体工作。分管经济运行股、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电力和信息化股、综合法规股,协调、指导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和信息化服务工作。负责督促分管股室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号A座33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335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和中心文秘、财务、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人事劳资、督察督办、资产、后勤保障、市民投诉、政务公开、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工会全面工作。负责区委办、政府办、区各相关部门办公室及市工信局办公室、市科技局办公室的信息沟通。
办公电话:0427-236030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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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综合法规股
负责承担综合性文稿,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信息;负责政务宣传、工业系统法制宣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课题总体安排的建议。负责承接市工信局综合法规科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427-2360302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号A座333室
(三)经济运行股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日常运行,提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分析、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承担相关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与中直企业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医药、轻工建材、农产品加工、纺织、塑料、食品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承接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石化科、轻工科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427-236033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号A座331办公室
(四)科技综合股
负责起草全区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及有关科技创新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及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实施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进产业研究院、众创空间、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科技项目申报管理、双创升级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型中心企业培育、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和载体管理、服务、开展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工作、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技术合同、农业合作社、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负责星创天地、联盟及科技园区农业申报;负责指导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负责指导科技立项、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制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负责做好外国专家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与国外组织项目对接、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与示范基地建设、对外科技交流、科技人才等工作。负责承接市科技局计划与社会发展科、高新技术发展科、农村科技科、外国专家与科技服务科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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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力和信息化股
负责全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开展居民转供电改造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与拟订全区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实施,参与电力价格调整和整顿等管理工作;负责两化融合工作管理工作,指导推动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推进行业对外交流;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除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应急协调工作。协调电力及通信企业处理市民咨询、投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承接市工信局电力科、信息产业科、科学技术科全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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