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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21〕29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4 浏览次数:917

双台子区关于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

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辽宁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6),结合双台子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抢先布局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做大做强养老产业,加快辽河养老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支持政策。

一、适用范围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双台子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康复辅助器具独立法人企业。

(二)本政策所称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是指从事改善、补偿替代人体功能和实施辅助性治疗以及预防残疾等用品的研发设计、加工制造、配置服务、数据服务、检测认证、应用培训等相关服务企业。

(三)申请本政策奖励资金的企业需承诺在双台子区注册的公司5年内持续经营纳税、不转移利润及减少投资等,并承诺对相关奖励政策及约定已知悉。获得本政策奖励的企业如违反承诺,应当退回领取的相关奖励资金。

二、金融支持

(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双台子区康复辅助器具企业,重点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引导资金支持。

(二)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各层次资本市场上的融资工作,优先落实上市企业奖励政策。

(三)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将争取的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本区域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建设或改造、辽河康养辅具文化街区建设或改造、康复辅助具器具配置网络建设、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租赁支持、企业入驻园区或街区奖励等。

三、科技创新支持

(一)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并按盘锦市《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落实相关鼓励政策。

(二)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申请专利,按《盘锦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政策》及《双台子区推动科技创新十项奖励政策》落实专利补助政策。

(三)对在区里转化并投资落地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科研转化启动资金。

(四)支持国内康复辅助器具领域内的科研机构(院所)在区内设立科研分支机构,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进国内外康复辅助器具领域内的科研专家和人才,在区内开展科研培训等相关工作。

四、经营贡献奖励

为鼓励吸引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在街区设立区域结算中心,对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每年按其入区本级财政库可支配财力的20%给予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每年按其入区本级财政库可支配财力的30%给予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每年按其入区本级财政库可支配财力的40%给予奖励。

五、生产经营场地支持

(一)对新引进并入驻辽河康养辅具文化街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给予以下支持:商网水、暖、电、气配套齐全,达到入户标准;租金免3年;支持国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和纳税额度较大的企业,打造地区形象店和品牌店

(二)对入驻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需求,确定厂房面积,并享受场地3年免租金政策。每个厂房免费配套园区东侧办公室一间,面积约100平方米。

(三)对于购买工业用地的康复辅助器具类企业,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并提供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与优惠。

(四)对于前5家入驻康养辅具文化街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的开办补贴。

(五)对于首家入驻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投资总额在500万-1000万的企业给予50万元设备补贴,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设备补贴投资额须经区发改局认定

六、推广支持

(一)政府搭建平台对入驻康养辅具文化街区和园区的企业,积极帮助对接辽河康养中心及市、区内康养项目,帮助企业推广相关康复辅助器具设备和建材销售。

(二)根据发展需要,积极与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争取康复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审批准入等相关试点政策先行先试。

(三)加大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支持力度。争取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照护险支付范围,降低使用门槛。

)每月或每季度区政府根据入驻企业的需求组织举办区、市或省级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宣传推介会,帮助企业进行宣传推广,打开市场。

)积极帮助企业对接市内医疗机构、企业等客户,帮助企业打开区域市场。

)积极协调市、区相关部门,为区域内的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做专访,并在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和平台上宣传。

)设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服务专班,为入驻园区和街区的企业提供企业注册、税费缴纳、会计账务等服务,简化各类办理手续,为企业发展提供对接资源,企业宣传、活动策化等最优的服务环境。

七、支持街区和园区经营发展政策

(一)优能福祉(盘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对街区进行整体分区功能设计,协助完成招商工作,并负责街区的整体运营管理。2021年完成街区引进10家企业入驻和园区引进1家生产企业入驻任务,政府奖励15万元,入驻企业须为专业的康复辅助器具销售和生产企业,并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之后每年根据街区和园区发展情况,与优能福祉(盘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新的招商工作任务和政府奖励政策。

(二)政府每年投入不低于10万元,用于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推广、宣传、策划、展览等活动,提升康养辅具文化街区和企业知名度。

八、优惠政策兑现

(一)兑现本政策各项奖励时,由优能福祉(盘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统一向民政局提出申请,并交由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计算应奖励金额,再经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商务、工信等相关部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盖章后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二)本政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相关的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兑现的企业,于每年年初向财政局申请兑现上一年度应兑现的各项奖励。财政部门依上述程序于当年六月底前兑现到位。

本支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同时,根据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际发展情况,对政策适时进行调整。

文件解读:《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1〕29号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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