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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检察院:让认罪认罚从宽 在“镜头”下进行

“我自愿认罪认罚,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我没有异议……”犯罪嫌疑人任某某就涉嫌电信诈骗一案进行认罪认罚,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案件检察官详细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法律性质、法律后果,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提出的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的选择等问题向任某某进行了详尽的解释,并耐心地解答任某某提出的缴纳罚金、刑期的计算等相关问题。值班律师在充分阅卷后就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最终,任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相关文书。认罪认罚听取意见采取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在录制结束后将视频资料封存保管。



据了解,2021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自2022年3月1日起,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通过以影像形式固定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的具结过程,进一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监督,倒逼办案人员切实提升释法说理能力,规范履职行为,实现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的实质化、规范化,最终提升检察人员在“镜头”下办案的水平。


《规定》发布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为将《规定》落到实处,迅速组织办案部门干警集中学习,并根据《规定》相关要求积极进行跨部门间协调部署、充分给予人员设备保障,更高质量、更好效果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

信息来源:区委宣传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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