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区政办发〔2022〕5号 关于印发双台子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台子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火灾防控措施,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22〕3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防风险、遏大火,补短板、固根基,强弱项、扬优势,在全区组织开展火灾隐患风险排查整治,集中解决全区火灾防控现实问题,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解决火灾防控的瓶颈性、机制性问题,有效推进全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3月13日结束。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祝美娟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姜艳军、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杨涛任副组长,区消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统筹负责组织协调、上传下达、督导等工作。
四、重点内容
(一)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主体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成立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供电、燃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各属地街镇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个区域、逐栋建筑开展排查,如实记录隐患问题。实行“一楼一策”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隐患单位追踪库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销案。
(二)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治理。督促地下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于同属性地上建筑的防范措施。市场监管、公安、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电力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地下空间进行全面排查,依法依规整治地下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改变使用性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检擅自营业等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损坏,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问题。凡是整体不满足消防安全条件的,设立悬挂警示牌向公众告知。
(三)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回头看”。将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按类纳入监管视线,督促管理主体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培训演练、电气检查、设施维保等“七个一”活动。消防、商务、电力等部门要联合组织专业团队逐楼层、逐区域进行检查,联动测试建筑消防设施,动态评定和调整达标创建结论;凡是不达标的,约谈责任人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开展石化企业综合治理。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对石化企业负责人开展提醒约谈,发动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会同消防部门对石化企业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防火间距、水源药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应急预案、“两支队伍”建设等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诱发起火爆炸。
(五)开展物流仓储综合治理。督促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严格动火审批程序。工信、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应急、消防等部门摸清物流仓储场所底数、分布区域、规模大小、储存物品等现状,对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采取针对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仓储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场所违规住人、违法设置使用冷库,违规用火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
(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治理。民政、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值班值守、巡查看护、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应急疏散程序掌握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安全用电用气情况;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
(七)开展文博单位综合治理。文旅、消防部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安全用电用气情况,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内容,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
(八)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各街镇、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充电;电缆井是否封堵严密;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锁闭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所属社区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有人员、有装备,实体化值班备勤。老旧小区(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还需重点检查:电气线路、燃气用具是否采取安全改造措施;是否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是否设置简易消防设施器材、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等内容,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
(九)开展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公安、消防、各街镇配合,逐栋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凡是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或外保温已经严重破损的,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并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短期难以整改的,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设立警示标示,强化人员巡逻看护。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设置消防干管、消防水幕等物防手段,提升设防等级。
(十)开展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各自监管对象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排查整治,登记造册并重点解决设施应设未设、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对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依法临时查封。逾期未整改的,列入隐患追踪库跟踪督办,直至彻底整改销案。住房城乡建设、消防部门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治理“回头看”,按职责规范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和检测维保机构行为,整顿消防设施施工、维护保养检测市场秩序。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签订维保合同,强化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履职。
(十一)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分批举办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班,培养管理层面的消防安全“明白人”。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电气焊工种的归口管理部门重点强化对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质核定。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推动社会单位开展线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答题竞赛,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生活、规范用火用电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十二)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专项指挥部,设立灭火救援、综合协调、治安交通、医疗救护、新闻宣传、通信保障、善后处置、专家评估等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先期处置、权限移交、决策指挥、信息报告、响应结束等应急处置行动机制,确保指挥体系的规范、高效。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的合成演练。强化对辖区重点单位和不放心的场所“点对点”实战演练,优化人员编组,改进处置方法,固化灭火应急救援初战程序,编制操作性强的处置规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集中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各街镇、各部门要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推动消防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部门要加强集中行动组织领导,成立专项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行动部署,全面组织推进,坚决扛起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街镇、各部门要抽调业务骨干,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要定期会商研判,分析消防安全形势,解决消防疑难问题,加强对本条线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推进。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