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1〕29号文件解读
一、《政策意见》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6〕60 号)、《辽宁省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6〕86 号),结合双台子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抢先布局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做大做强养老产业,加快辽河养老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并经区政府审议后印发。
二、《政策意见》的工作目标
《政策意见》的出台为吸引更多国内外优秀企业到双台子区投资兴业,进一步完善“园区+街区+社区”的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体系,对盘锦市、双台子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形成良好辐射带动作用。
三、《政策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在双台子区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康复辅助器具独立法人企业。
(二)金融支持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双台子区康复辅助器具企业,重点为创新型企业发展提供及帮助其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三)科技创新支持
支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对康复辅助器具企业申请专利及成立科研机构(院所)按相关政策落实专利补助政策。
(四)经营贡献奖励
为鼓励吸引康复辅助器具企业在我区建设发展,帮助其打开市场每年按其入区本级财政库可支配财力额度给予一定奖励。
(五)生产经营场地支持
对新引进并入驻辽河康养辅具文化街区、入驻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园区以及购买工业用地的康复辅助器具类企业,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并提供相关配套政策支持与优惠。
(六)推广支持
政府设立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服务专班对入驻康养辅具文化街区和园区的企业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帮助其对外宣传加大推广支持力度,对接项目、争取相关试点政策等相关支持。
(七)支持街区和园区经营发展政策
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对街区进行整体分区功能设计,协助完成招商工作,并负责街区的整体运营管理。政府每年投入不低于 10 万元,用于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推广、宣传、策划、展览等活动,提升康养辅具文化街区和企业知名度。
(八)优惠政策兑现
兑现本政策各项奖励时,由优能福祉(盘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统一向民政局提出申请,并交由审计局出具审计报告计算应奖励金额,再经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商务、工信等相关部门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盖章后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
原文:双区政办发〔2021〕29号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