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辽宁省选拔赛正式启动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推进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高质量纵深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要求,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省委、省残疾人联合会共同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辽宁选拔赛。
一、大赛时间
2022年6月
二、大赛地点
另行通知
三、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乡村振兴局、共青团省委、省残疾人联合会
承办单位: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
五、组织形式
大赛按照“1+3”模式,即1个主体赛加3个专项赛。其中,主体赛分为制造业和服务业2个项目组;3个专项赛分别为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和乡村振兴专项赛。
(一)主体赛
1.制造业项目组,既包括采矿冶炼、纺织服装、机械制造、产品代工、小商品制造等传统产业的改进创新和升级迭代,也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互联网TMT等新兴产业。
2.服务业项目组,既包括商贸、餐饮、住宿、家政、物业等传统服务业项目,也包括服务研发设计、电商物流、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健康医养、文体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辽宁省。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
面向省内16至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项目类型不限,须有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成果,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
(三)劳务品牌专项赛
面向各类依托、运用劳务品牌培育、开发和创业的项目。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辽宁省内。
(四)乡村振兴专项赛
面向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如农业科技、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传承与创新、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辽宁省内,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注册、生产与经营。
六、报名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辽宁省选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主体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对技术有合法使用权。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青年创意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项目第一创始人须为截至2022年5月31日,已满16周岁、不超过35周岁的高校及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2.项目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3.项目在技术、产品、模式等方面有创新,有完整的创业计划书,具备落地发展必要条件,未来成长潜力较大。
4.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七、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时间:2022年2月28日前
大赛启动,下发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辽宁省选拔赛通知。各市成立市级组委会,制定本地区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阶段:报名审核
各市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
各市审核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4月30日
各市组织参赛项目统一报名,按主体赛2个组别、青年创意专项赛、劳务品牌专项赛、乡村振兴专项赛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第三阶段:市级选拔赛
各市应对参加各级选拔赛的项目开展集中培训,确保参赛项目质量。
1.市级选拔赛
时间:2022年5月25日前完成
市级选拔赛赛由市级组委会组织实施。
2.确定参加省赛项目
时间: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各市按照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名额确定本市优秀项目参加省级选拔赛和决赛。
第四阶段:省级选拔赛和决赛
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省级选拔赛和决赛由省级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
1.省级选拔赛
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服务业项目组和青年创意专项赛按组别分三组同时进行,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各组获得前15名的项目进入省级决赛,其他项目获得“中国创翼”创业创新辽宁省选拔赛“创翼之星”奖。
2.省级决赛
主体赛制造业项目组、服务业项目组和各专项赛依次采取现场路演方式进行。
主体赛决赛每组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9名;各专项赛决赛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12名。
决赛结果产生后,大赛组委会将举办颁奖典礼和闭幕式。
八、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模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及质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带动重点群体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助力乡村振兴”,主要围绕项目吸纳就近就地就业数量及质量,带动当地产业发展、资源利用、民族文化传承,以及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评分。
(二)评审规则
省级选拔赛和决赛项目评审采用现场路演方式进行。
九、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1.参赛项目奖:大赛组委会对获得省级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颁发奖杯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对获得优秀奖的项目,由省级组委会颁发“省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证书,并给予一定奖金;对未进入省级总决赛的项目颁发“创翼之星”证书。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2.优秀组织单位奖: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市级选拔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市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奖牌。
3.特别贡献奖: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市级人社部门或社会机构、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二)扶持措施
所有参加省级大赛的项目均纳入各级人社部门创业项目库并给予政策扶持。获得各组前三等奖的项目,各市应优先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优先入驻本地区孵化基地,帮助其对接资金和市场,拓宽发展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市为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求的项目取消反担保政策。
十、组织培训工作
为确保我省参赛项目质量及在国家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省级大赛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织参加国赛项目集中培训。
十一、报名咨询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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