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打击!维护司法权威
- 发布日期:2022-07-22
- 作者:刘墨涵 张羽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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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不断深入化解信访难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拒执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赵某对双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了民事调解书。因赵某未按调解书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经李某申请,本案立案执行。
立案后,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依职权通过网络系统分别查询了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证券、房产、车辆及分布在全国各地银行60余家存款账户,均无可执行财产。经询问,被执行人赵某承认其2019年至今一直在外地打工,挣到的钱款偿还了其他外债,且在执行前将其所有的车辆出售,并将车辆出售所得钱款自行处理,没有偿还本案债务。
因赵某上述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区人民法院将该案移送至双台子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双台子公安分局受理该案后,经过多次调查取证,调取大量证据,推进了拒执罪案件移送工作。
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再次与赵某取得联系,介绍双方争议焦点,解法析理,并告知法律后果。经过主审法官耐心做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实际全部履行。
本案中,公安机关收到双台子区人民法院移交的犯罪线索,第一时间立案侦查,高效取证;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与区人民法院一道破解执行难题,既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共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有效执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对规避执行的债务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促进拒执案件圆满解决。
接下来,双台子区人民法院将扎实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罪专项执行行动,强化自诉引导,畅通案件移送通道,以打促执,执出声威,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提示: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的法律文书,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遵照执行,对于无视法律权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必须绳之以法。在此正告所有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按照财产报告制度,及时、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切不可逾越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