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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109日至1120日,巡察组对涉粮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1231日,巡察组向区发展改革局党反馈了巡察意见。区发展改革局党组就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大18条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已完成整改16项,2项列为长期推进事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周密部署推进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区发展改革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科员为成员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研究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督导推进情况。严格对照整改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三大项18条问题,经过深入讨论,研究制定了《盘锦市双台子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保障、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方案中细化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间,确定了具体责任人,确保存在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落实。在整改阶段,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集中整改阶段具体任务,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头行动,带领分管股室和责任人细研、细查,深入企业现场,完善整改措施。针对整改的事项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举措,能够立即整改的及时整改到位,长期推进要建立推进机制。

(四)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完成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引领全局上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充分认识粮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全力落实各项任务。安排全局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和集体学习中。二是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开展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局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贯彻中央‘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未建立粮食失职失责行为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一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积极执行市粮食局转发的《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按照《规范》中规定的行政执法人员职责、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内容开展工作。

3.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彻底,推动落实市粮食工作安排存在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未制定我区2020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和涉爆粉尘粮食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将严格落实市粮食工作安排,及时制定双台子区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涉爆粉尘粮食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二)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4.关于“对粮食工作不够重视,工作部署不够扎实,2019至2021年度局工作安排,对涉粮工作仅一笔带过,未结合实际做出明确部署。未制定粮食质量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立即开展整改,结合双台子区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对秋粮收购执法检查等重点粮食工作进行部署,成立领导小组,进行任务分工,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并对粮食质量安全年度监督管理列出计划安排。

5.关于“对粮食工作不够重视,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立即从全局各股室抽调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充实执法力量,建立了不少于两人的执法监管队伍,开展秋粮收购、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鉴于我局执法监管力量不足的现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了充实执法监管力量的申请。

6.关于“对粮食工作不够重视,监管行为不够规范。2019年以来,秋粮收购检查文书缺失,检查工作档案不够详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该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在开展秋粮收购检查工作过程中,高度重视检查文书的完整性和检查工作档案的归集整理,为10家粮食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秋粮收购检查文书,将每家的检查文书、检查影像资料全部归集成档。

7.关于“对粮食工作不够重视,落实平台管理工作有所欠缺,2019年至今,粮食流通监管12325热线网络平台管理人员仅有1人”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立即进行整改,自2021年11月开始,安排两名粮食流通监管12325热线网络平台管理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分别为主要管理员和应急管理员,并下载了手机APP,定期登录平台查收案件。

8.关于“涉粮工作宣传引导不到位,信息发布缺失,2019年以来,未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常规粮食质量检测信息,指导粮食收购”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此项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已与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了沟通协调,近期将组织检测机构在两镇开展稻谷扦样,并进行常规粮食质量检测。待专业机构出具检查结果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常规粮食质量检测信息,指导粮食收购。

9.关于“涉粮工作宣传引导不到位,法规宣传不够全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区发展改革局立即开展了宣传工作,引导域内企业了解学习相关法规文件。一是立即向所有企业转发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辽宁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辽宁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等文件;二是组织域内企业参加市粮食局开展的相关培训,加强文件的学习。

(三)聚焦落实监管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10.关于“履行监管职能缺失,检查未做到全覆盖”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至2020年秋粮收购检查未做到所有企业全覆盖”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在开展秋粮收购检查时,制定了检查计划,严格按照域内粮食企业底数开展检查,共开展了10家粮食企业秋粮收购检查工作,实现了域内企业秋粮收购全覆盖。

11.关于“履行监管职能缺失,检查频次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2020年度,每年仅组织1次粮食安全检查”的问题,按照“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粮食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的规定要求,区发展改革局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每个季度开展1次检查。按照检查计划,一季度联合区应急局对域内粮食企业集中开展了粉尘防爆安全生产检查;二季度联合区应急局开展了粮食安全生产大检查;三季度对部分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每次检查都指出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企业对隐患问题做到了立行整改。

12.关于“履行监管职能缺失,粮食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不健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以来,未健全粮食经营者粮食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立即进行了整改,将市粮食局下发的《盘锦市粮食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及粮食质量档案统计表转发给企业,要求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储存期间定期开展粮食品质检验、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档案。

13.关于“履行监管职能缺失,监管对象覆盖面不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区域内2家粮食企业未纳入日常监督管理范围”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立即与盘锦皖南香食品加工厂、盘锦晟亚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取得联系,将其纳入监管范围,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14.关于“监管粮食质量安全力度不够,监督收购环节有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1家粮食收购企业未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布粮食收购价目表”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立即走访域内所有企业,尤其是未公布收购价目表的企业,督促所有企业按照要求做好价格公示。并确定每年10月份,域内所有从事秋粮收购的企业,必须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布粮食收购价目表、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等。

15.关于“监管粮食质量安全力度不够,监督储存环节有盲点”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3家粮食企业仓储设施未达到粮食储存的有关标准”问题,区发展改革局对上述3家企业开展了督促检查工作,通过走访,企业均已按照要求立即对库区环境卫生进行了清洁,对四周地坪进行了硬化,在仓门处及时安装了防鼠板,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16.关于“监管粮食质量安全力度不够,监督企业建章立制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4家粮食收购企业未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相关制度”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通过走访调查,督促4家企业按照要求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目前企业均已建立了相关制度。

17.关于“监管粮食质量安全力度不够,监督粮食经营活动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未督促涉粮企业定期报送粮食经营台账”的问题,区发展和改革局向所有开展粮食收购的企业发放了经营台账手册,要求域内企业做好经营台账的填报。自10月末起,所有企业以周报的形式,报送粮食收购数量、收购价格等信息。

18.关于“监管企业粮食安全生产不够扎实,监管企业粮库安全生产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4家粮食企业粮库内未设置交通指示标识和卸粮作业区警戒线”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立即开展实地走访,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辽宁龙人、会有继刚4家企业均已在2月底前完成了整改。针对“2家粮食企业未制定粮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救援演练”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立即督促2家企业制定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22年2家企业均已开展了两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60720;邮政信箱: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电子邮箱stqfgj@126.com。

                   

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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