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台子区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双区政发〔2022〕6号文件解读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社会信用条例》《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决定》(辽政发〔2019〕24号)和《盘锦市进一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盘政发〔2022〕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双台子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19项内容。
第一部分是《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阐明了《实施方案》的理论遵循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是《实施方案》的工作任务,共包含3个方面,15项重点工作。
(一)发挥诚信主导地位,进一步健全诚信政府建设制度体系(共5部分)
1.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决策科学性和操作性等重点工作。
2.建立保障决策执行制度。包括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化等重点工作。
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继续完善相应制度,加快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推进阳光行政。
4.建立公务员诚信教育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常态化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引导公务员做诚信建设的表率,建立公务员失信档案管理制度。
5.建立基层政府公开承诺制度。鼓励开发区管委会和有条件的街镇通过开展诚信职工、诚信农民、诚信工商户、诚信企业等诚信创建活动,将各街镇、各部门在开展公共服务和落实优惠政策等工作的守信践诺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二)提升信用治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在重点领域诚信行为(共6部分)
6.严格履行政府投资合同约定。深入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失信行为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清零”进程。不准新增拖欠政府类投资项目工程款。
7.依法依规开展政府诚信采购。财政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诚信责任制,防止支付环节出现违约情形。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8.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政府债务坚持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原则,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过度举债。健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稳妥化解现有债务包括隐性债务的违约风险。
9.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
10.坚决兑现政府承诺。深入开展招商承诺不兑现等专项整治,规范招商行为,做到依法承诺。
11.严把数据统计质量。杜绝虚报、瞒报经济数据,强化统计工作业务督导和检查核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诚信建设,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用管理体系(共4部分)
12.探索建立信用失信记录。将本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公务员失信行为纳入失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盘锦)”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13.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将严重失信行为主体信息上传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严重失信信息共享并实施联合惩戒。
14.加强信用信息权益保护。严格依法依规采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记录,制定信用信息异议、投诉流程,及时处理异议申请或者投诉,更正或者撤销错误信息。
15.完善公务员信用修复机制。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
第三部分是《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共包括3项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出台相关制度和办法,明确推进政府诚信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
(二)强化督导考核。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将诚信政府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对政府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加大宣传报道。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宣传工作,打造双台子区诚信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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