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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台子区支持消费复苏工作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支持消费复苏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商财函〔2022〕110 号)和盘锦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支持消费复苏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商发〔2022〕53号)文件要求,拟对我区我区限上企业、限下企业以及区级保供单位中企业予以资金扶持经市级分配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现对已申报材料的24家企业扶持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企业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13日至19日)

受理部门:双台子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0427-2360413


附件:双台子区支持消费复苏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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