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政务和公益机构管理服务中心卢可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
中共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审计
委员会办公室
双 台 子 区 审 计 局
审计报告
双审报〔2022〕12号
审 计 项 目:双台子区政务和公益机构管理服务中心卢可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经双台子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双台子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双台子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1月7日至11月25日对双台子区政务和公益机构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卢可同志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卢可同志和政务和公益机构管理服务中心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了书面承诺。双台子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双台子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卢可同志自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担任双台子区政务和公益机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卢可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区委和区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情况。
1、持续深化双台子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为统筹研究推进区事业单位设置工作,一是印发《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双台子区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程工作的总体要求、领导机构、重点任务及工作时限。二是与各单位多次沟通研究后,上报《双台子区解决事业单位突出问题调整优化事业单位方案》至市委、省委编办。三是围绕机构改革后街镇在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文化市场领域、农业领域和城管执法领域的运行状况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区委、区政府。
2、稳步推进街镇机构调整优化工作。以机构设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人员编制配备为重点,通过走访、座谈各街镇,提出《双台子区乡镇(街道)调整优化方案》,报市委、省委编办。
(二)履行职责,推动部门事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1、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工作。按照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清理调整的意见,对全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区委议事协调机构规范调整为83个。
2、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结合当前疫情,不断加大对疾病防疫、宣传、市监等民生重点领域的编制支持力度,分别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委宣传事务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事务中心等单位,核增了事业编制。
3、梳理全区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2021年按照省委编办关于做好编外人员专项调查有关事项的要求,对全区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数据进行了摸底,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4、完善区直部门和街镇权责清单。为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经协商后梳理形成《2021年双台子区区直权责事项目录》1157项行政职权和《双台子区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37项内容。
从审计情况看,卢可同志在任职期间,在贯彻落实区委和区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方面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动编办业务开展,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卢可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卢可同志在财务管理、单位内控制度等监督制度执行上还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一)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本次审计重点检查了服务中心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的情况。审计发现,服务中心存在票据审核不规范的问题。具体如下:
发现2021年存在采购办公用品发票后无经办人签字的问题,涉及3张发票累计金额0.37万元。
上述行为未有效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相关规定。此问题主要是服务中心未有效树立风险管控意识,未按照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所致,卢可同志负有领导责任。
(二)内部管理职责方面
审计发现,服务中心未建立日常办公用品管理的相关内控制度。
上述行为未有效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相关规定,制定办公用品日常管理制度。此问题主要是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所致,卢可同志负有直接责任。
三、审计建议
(一)要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核销行为。
(二)要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详见《卢可同志重要问题责任清单》(附件)。服务中心应组织有关部门,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函告双台子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双台子区审计局。
卢可同志如果对本报告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向双台子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
附件:卢可同志重要问题责任清单
双台子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双台子区审计局
2022年11月25日
主办单位: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