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台子区关于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解读
双台子区民政局于2022年11月15日起草了《双台子区关于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条件和程序,稳妥组织开展“村改居”工作。
《双台子区关于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撤销村民委员会的条件、改设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实施程序,后续做好工作交接、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开展事后评估等工作。
民政局对《双台子区关于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了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的意见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作了反复修改完善。
《双台子区关于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由民政局基政股起草制定,按程序由分管副局长张丹同志进行初审,并经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贾茜同志审核同意后向副区长王茜同志进行了汇报。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解读单位:区民政局
解读人:张金涛 解读人电话:236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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