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性能水性高分子乳液、环烯烃共聚物(COC)及其关键单体降冰片烯(NBE)产业化(二期)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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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水性高分子乳液、环烯烃共聚物(COC)及其关键单体降冰片烯(NBE)产业化(二期)示范项目”已委托辽宁碧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要求,为使公众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和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给决策部门提供科学依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辽宁鲁华泓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范围内,总占地面积13887平方米,建筑面积28380平方米,不新增用地,所有建设内容均利用原有预留地进行建设。建设两座甲类车间分别用于购置并安装两套生产装置(10000吨/年COC生产装置,10000吨/年聚异戊二烯胶乳生产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导热油炉房、污水预处理站、循环水站、冷冻、空压站、罐组及配电室等辅助工程。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Q5gnp-1gmyHDPNfbEk4iA
提取码:rzke
公众可在该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影响的附近居民、单位及相关部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IAa-mRZQjHOgspFJ7orKmg
提取码:jnd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辽宁鲁华泓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辉阳
联系电话:13082716167
邮箱:LnLhhj@Luhuachem.com
通讯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