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520”“521”结婚登记预约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5-09
- 作者:双台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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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520”“521”又快到了!
对于这个寓意“我爱你”的日子,大家都想在这天留下点甜蜜的、特殊的回忆。由于2023年5月20日、21日两天适逢国家法定公休日,为满足广大新人当天领证的愿望,双台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决定5月20日、21日上午“为爱加班”,为广大准新人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准新人们可提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约。
一、预约方式
(一)电话预约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号、5号窗口
电话:0427-2361826
(二)网络平台预约
网上预约:可手机端下载登录“辽事通APP”,选择“婚姻预约”进行预约;也可网上登录“辽宁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https://hy.mzt.ln.gov.cn/”或二维码方式进行网上预约。
二、登记材料
(一)初婚所需登记材料
1.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双方均非盘锦市户籍,一方需提供有效的双台子区签发的居住证;
3.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需要防水防晒的热升华材质);
4.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二)再婚所需登记材料
1.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
2.三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需要防水防晒的热升华材质);
3.双方均非盘锦市户籍,一方需提供有效的双台子区签发的居住证;
4.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5婚姻状况为离婚需提供离婚证件(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及判决书生效的司法文书及复印件);
6.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三、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30
温馨提示:请遵守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引导、分流、排队等候等安排,遵守流程,规范办理业务,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双台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