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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至11月1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日,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整改组织工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2023年2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推动干部职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决策部署上来,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严格整改不敷衍、全力推进不懈怠,确保全局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民生保障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和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牵头领办任务、扛牢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以上率下、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严格对标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各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迅速组织责任股室逐条逐项开展整改。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坚持完成一项、销号一个,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细、全面完成。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把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作为抓实整改的重要手段,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既出重拳“当下改”,又建制度“长久立”,举一反三,整章建制,确保形成常态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二、整改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将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为4项16条,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要求不到位方面


1.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2月22日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书记对2023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党组班子成员充分利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倾向和诉求,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已完成)


2.贯彻落实区委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围绕区委全会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等统筹部署安排民政各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将国家安全教育工作纳入了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计划,2023年4月10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相关内容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全体党员干部安全意识。(已完成)


3.履行职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落实公益性骨灰堂工作不力。二是兜底保障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公益性公墓管理公示标准要求,2023年2月7日宋家村公益性骨灰堂相关信息已经公开。经过多方沟通寻找,11具无名骨灰已迁移9具。剩余2具,1具骨灰原为宋家村村民,因行政区域调整划分到盘山县太平河社区,按照相关会议记录记载允许原宋家村4、5组村民骨灰寄存在宋家村公益性骨灰堂;另1具无名骨灰,为开发区建设用地里的无名骨灰迁到宋家村公益性骨灰堂,迁后至今一直未有家属前来祭扫,我局已在盘锦日报刊登信息寻找家属(需进一步推进)


关于高龄老人生存认证工作2023年2月15日局社会事务股工作人员对各街镇进行了业务培训,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档案管理和死亡后及时取消补贴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明确对于高龄老人生存认证须采用以下三种方式:采用实地上门的方式对老人进行生存认证;采用微信实时视频方式对老人进行生存认证;采用水印拍照方式对老人进行生存认证。社会事务股已安排专人对各街镇高龄老人生存认证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存在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并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方面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差距。二是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已经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2023年2月22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2023年3月16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研究了《双台子区民政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双台子区民政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2023年4月7日局机关和中心分管领导对当时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已完成)


明确要求局班子成员、中心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局党组进一步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对重要岗位人员、重要时间节点均要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通〔2023〕1号文件精神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对2名重要岗位负责人开展了谈话提醒工作。(已完成)


2.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区委要求不到位。二是出台制度重痕迹轻实效。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2月1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民政各项工作中2023年4月10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落实。(已完成)


2023年3月1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2023年3月30日以局党组正式文件下发至各股室和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已完成)


3.廉洁风险依然存在问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2023年3月1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工作的意见》。2023年3月17日局机关和中心财务工作分管领导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召开专题培训会,组织学习《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针对重点项目、重要领域、重大工程等方面,明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已完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民主生活会有差距。


整改情况:2023年3月3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同时认真收集整理会议相关材料,各支部均安排专人负责。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做到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组织参加党内政治生活,为全体党员群众做好示范。(已完成)


2.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问题。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3年3月29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的通知》。机关党委带领3个支部对2019年整改期间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照此次巡察出来的类似问题持续加以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


3.加强党支部建设有短板问题。党支部普遍存在“三会一课”坚持不够好的情况。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对3个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进行了党建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党建工作,规范了党内组织生活,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严格党员管理,规范会议签到。2023年4月19日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积极搭建党建活动平台,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激发党员参与热情。(已完成)


(四)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要部署不到位方面


1.履行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一是对招商引进的康养企业认证不实。二是政务服务满意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更加注重对企业真实运行情况的考察,不仅考察企业总部,也考察企业运营其他项目的情况,全方位多角度地衡量,确保落地企业的质量。(已完成)


二是2023年3月29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了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营商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已安排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12345平台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相关股室及时调查、及时回复,所有回复内容均需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把关,全力提高群众满意率。(已完成)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差距问题。婚姻登记窗口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在婚姻登记大厅展示区增加了《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供婚姻登记当事人免费查阅。已制作公示图,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公时间和服务电话等政务公开内容。(已完成)


3.推行民办非企业持续发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2月10日对某民办非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该中心在2023年继续开展项目活动,中心已制定了详细的活动计划表。2023年3月3日在站前社区开展了“忆-雷锋”活动,3月8日开展了“妇女节走访慰问”活动,3月15日开展了“防诈骗宣传”活动,4月2日开展了“文明祭祀宣传”活动。(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民政局党组将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体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二)持续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工作分工,压紧压实责任,整改完成的盯紧制度建设和落实,需长期坚持的抓好持续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在巡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深刻查找各方面存在的不足,拾遗补缺,确保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不出现相同或类似的问题。


(三)完善制度强化落实,抓好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整改过程中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坚持抓长、抓细、抓常,坚持与时俱进,确保制度的实效性,在下一步工作中坚决贯彻落实。坚持自查自纠,全面堵塞漏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夯实党建根基,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规范高效、严谨务实的工作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27-2361503;电子邮箱sqmzbgs@163.com.com。

信息来源:区委宣传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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