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双台子分公司10000吨/年高性能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的公示
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双台子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双台子分公司10000吨/年高性能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审核和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盘锦辽河综研化学有限公司双台子分公司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公司拟投资32000万元建设“10000吨/年高性能精细化学品项目”。计划新建3套高性能精细化工产品生产系统,年产L1500导热油2700吨、N400导热油2500吨、L500导热油2500吨、N1300导热油300吨及苄基甲苯绝缘油2000吨。
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项目备案文件(双区行审备[2021]30号),项目选址符合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并设置低氮燃烧设施,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要求后由18米高排气筒排放。
2、烃化反应产生的废气进入HCl尾气处理系统,经“碱洗+冷凝+干燥+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
3、设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采用“冷凝+干燥+活性炭吸附”工艺。反应釜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利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排放;生产线主要设备上方和灌装车间罐装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甲苯回收废气和调和废气直接进入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上述各生产环节产生废气经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
4、甲苯储罐设置油气回收设施,采用“冷凝+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的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5、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密闭收集的方式,并设置恶臭气体处理设施,采用“碱洗+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的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依据《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的相关要求落实。
(二)强化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新建1座处理能力为5m3/h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调酸+芬顿混合+氧化+芬顿中和+溶汽气浮+沉降+过滤”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机泵冷却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排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均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石油类和甲苯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其它污染物满足辽宁省地方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后排入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三)确保固体废物安全贮存和处置
新建1座34m2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的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甲苯蒸馏釜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你单位应加强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确保各类危险废物得到妥善暂存和有效处置。同时,按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的要求,保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要求定期处置、年底清零。
(四)有效控制设备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施,应优先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措施,主要动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同时,优化厂内设备布局,将噪声源强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周围设置绿化带,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应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对污染物从产生到扩散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厂内各类设施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做好与防渗相关设计、施工等图纸文本、影像资料的留存以备查;根据地下水流向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防控体系,设置1座800m3事故池,用于事故污水的缓冲储存;厂区内设置可燃、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系统,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同时,你公司应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大气、地表水、土壤和噪声等环境监测,建立技术文件档案,促进环境管理措施的修正和持续改进。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识牌。
四、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须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双台子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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