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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全省首家研发应用 “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

“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研发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通过半年的正式运行验证,已初步实现了对全员的全面全时量化考核,让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和业绩在系统上自然生成,一目了然这是全省的首创,具有重要的推广意义!”日前,盘锦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来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调研时,对该院探索研发并正式应用的“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在盘锦市各县区检察院推广应用。


客观公正、科学精准、便捷高效评价每名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构建检察人员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人员依法办案、尽责履职、担当作为,这是当前检察系统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目标,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历经一年多时间研发,于2022年9月开始试运行“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在试运行中,结合发现的新问题,对考核指标、计分规则等进行了再调整、对系统进行了再优化再完善,于2023年初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可对全体检察人员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时录入,并由系统自动生成某一个阶段的绩效考核结果及排名,让全院每个人的工作实绩均以量化得分的形式呈现,为院党组及时掌握检察人员工作情况和实际成效提供了客观依据,也为评先选优、绩效奖金发放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双台子区人民检察研发的“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是一套网上操作系统,可完成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主要按照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等相关要求、标准,设置相应的考核项和考核分值,只要每个人按照设置的考核项将完成的工作等信息录入,就会自动生成相应的分值,以此公平客观地对检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评价。


那么,该系统都有哪些特点、操作规则有哪些呢?对此,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读。


首次实现了考核对象的全覆盖,即可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全面量化考核。按照省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有关规定,结合本院业务实际,设置了各类检察人员计分规则。员额检察官根据不同业务部门办案特点,对不同种类检察业务设置不同的案件类型系数和办案强度系数,实现考核得分整体均衡;检察辅助人员以工作质效为主要标准,围绕其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具体工作量进行赋分;司法行政人员根据其不同分工和岗位任务,设置了党建、宣传、文字综合、人事劳资、档案、财会、检察技术、后勤保障等类型。将司法警察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围绕其参与的法警工作及其他检察工作设置考核指标。对扣分项录入相应的问题,设置检务督察窗口,由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佐证材料,报领导审核。


各类检察人员考核指标设置更科学,建立了定期评估与调整机制,实现了考评更精准。考核指标由业绩指标、共性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三部分组成。业绩指标侧重不同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工作特点,重点评价各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业务实绩,按业务划分,共考核刑事检察、刑事执行检察、自侦业务、未成年人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法律政策研究十大业务以及通用业务指标按考核内容划分,考核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共性指标重点评价检察人员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综合评价指标采取民主测评形式,分别由院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员额检察官在系统上对各类检察人员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进行评价打分。为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性、科学性,定期组织人员对考核指标进行得分测算、科学论证、会商评估,并根据上级院决策部署、司法政策调整和具体办案情况变化对指标进行动态调整、不断完善。


以月、季度、半年、年度为时间节点,将日常管理与节点考核相融合,形成实时动态考核管理机制。每月召开部门负责人办公会,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改进措施;每季度录入得分情况由各部门向院党组进行专题报告,院党组研究调整干部、优化分工、改进业务等提供参考依据;每半年由院党组评估全院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指标设置及计分规则提出合理化建议;年终组织检察人员考核评比,开展等次评定、绩效奖金分配等工作,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检察人员职务调整、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有效解决以往对检察人员进行考核评比、绩效发放遇到的“人情味”、评价不准、缺乏公平等问题。


“深化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推检察人员管理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有力举措。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管理系统的上线运行,为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实现检察工作科学管理提供了有效抓手。”张树军检察长表示,要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与数字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级分类考核,同类人员统一评比,必将有助于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要推进考核指标、计分规则同辽宁省检察机关工作实绩考核指标的深度融合,精确设置各项检察业务以及每个办案环节的正向和负向指标分值;要强化动态化管理,激发工作热情,及时发布检察人员绩效考核情况,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

信息来源:区委宣传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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