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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调整县区级疾控中心防疫津贴及取消单位内部防疫津贴分类的建议》(第9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10 浏览次数:1897

王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县区级疾控中心防疫津贴及取消单位内部防疫津贴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区疾控中心作为双台子区传染病防控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专业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在三年的疫情防控工作中为全区疫情防控作出了突出贡献。2020年国家适时调整的卫生防疫津贴标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和重视。

依据2020年3月17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转发〈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双人社〔2020〕28号)文件精神,此项工作区疾控中心核算并报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批,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卫生防疫津贴已调整为四类标准每人每月260元,并从2021年1月补发。2023年9月以上资金已发放到位。

感谢您对双台子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特此答复。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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