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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疫情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居民生活保障建议》(第13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10 浏览次数:66

孙培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疫情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居民生活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生活物资的应急保障,确保居民正常生活

明确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双台子区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配送应急预案》,明确专班成员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调整优化保供企业,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保供品类和保供能力方面对保供企业进行确认调整。各街(镇)和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各安排1名熟悉封闭小区路线、保供点位和领取点位的工作人员,作为二级接送员,发挥对接和引导作用。

)科学设置领取点位。各领取点安排专人负责,应急状态下,民政部门统筹安排志愿者。根据保供需求,由区政府办公室第一时间统筹协调发放通行证,公安机关牵头协调保障持证车辆通行畅通确保持证保供车辆通行

)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制定居民生活物资配送(保供)环节疫情防控制度,督促保供企业、保供点履行环境、从业人员及运输车辆闭环管理等防疫职责,将领取点和志愿者纳入街(镇)社区(村)防疫范围,做好日常消杀、人员防护等防控措施。
    )科学统筹区内生活物资。农业农村局对区内自产农副产品进行摸底,动态统筹,建立供需关系;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镇)、社区(村)在封控状态下对区内未纳入保供企业和保供点的商超存货情况进行摸底,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协调,将生活物资转至保供点进行销售,以免造成损失和浪费。

二、做好医疗卫生的应急处置

卫生健康局按照职责和2022年应对大面积奥密克戎新冠病毒期间生活保障预案的要求,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救治,依托盘锦市中医医院、盘锦市中心医院辽河院区、骨科医院开展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置,同时整合辖区内的社区医院积极参与救治工作,全力保障居民的健康。二是对出现突发情况的物资保障相关人员做好安全防护的培训,并指导消毒消杀队伍对物品的来源地、转运、配送终端进行消杀,保障物资转运相关人员安全。

三、保障特殊需求品供应

增加品类较为齐全的母婴用品供应企业2户,纳入到保供企业名单中。同骑手企业进行对接,确保骑手即时启用。

四、做好舆情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及时响应严格落实7×24小时网上巡查机制,加大对网站、微博、抖音等媒体的舆情监控,及时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严防负面舆情传播扩散,确保网络舆情平稳可控。

(二)强化政策发布,积极宣传引导。常态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在双台子区政府网站、“双台子微”等“六大宣传平台”将政策和解读材料及时发布。强化政策信息发布力度,推动政策宣传到位。截目前,在“双台子微”宣传各类政策10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密切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网信、公安和各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突发舆情发生后,及时了解详实信息并做好正面发声回应。同时,组织网评员正面引导舆情,传播正能量,化解负面影响,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和主导权,大力营造了“清朗”健康网络空间。

    特此答复。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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