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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引导婴幼儿早期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70

刘旭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婴幼儿早期教育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政府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实现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发展。政府加快公办园建设,加大园长教师支持力度、完善教师保障政策、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等保障措施。通过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遴选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优质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解决入园难问题。

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15号)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托班试点。

教育局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在公办园学位紧张的情况下,首先在文慧幼儿园开展早教班试点工作,现有3所公办园注册托育机构,2所公办园和23所民办园开设托班,招生3岁以下婴幼儿,全区在园婴幼儿617人。在园托班按幼儿园管理,落实《指南》,开设五大领域课程,以游戏教学为主,开展保育教育活动,培养习惯,开发智力、提升各项能力,使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20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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