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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管理建议》(第1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111

付冰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强对废品回收站点集中整治管理的建议,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充分了解到现阶段双台子区再生资源部分回收站点存在管理不规范现象,不利于文明城市建设要求。针对此现象,区商务局市场秩序股对城区内回收站点进行多轮督导检查,按照行业管理规范严格要求,督促回收站点及时清理出售储存的大量回收物资。对占道经营的回收站点,检查人员发现后立即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近期,为加快提升双台子区城市形象和人居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完成牵头制定《双台子区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街镇,拟对双台子区内所有废品收购站(点、场)逐一进行整治。

通过以上管理措施,废品回收站点周边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将得到有效提升。

感谢付冰冰委员对再生资源工作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针对提案中提及的各项建议,区商务局将在以后督导检查中严格落实。

 

盘锦市双台子区商务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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