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农村畜禽养殖户污染环境的建议》(第23-2号)的答复
裴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畜禽养殖户污染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要求规模养殖场加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建设畜禽粪便、污水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设施,及时收集、贮存、清运粪污和病死畜禽,确保养殖废弃物有效处理。
二、加强散养户资源化利用指导和服务
各涉农街镇,以街镇为单位,全面摸清畜禽散养户总体情况,做好对散养户的法律政策宣传,发放一封信和明白纸,明确告知养殖主体责任义务,指导其有效利用各村粪便集中储存池,坚决杜绝畜禽粪污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等现象发生。同时积极引导养殖户做好政策解读,转变观念,主动退出庭院商业化养殖。
三、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
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典型示范和推广,指导养殖场户应用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一是散养户养殖粪污堆积发酵处理还田利用。主要用于散养户畜禽粪污处理,利用2014年宜居乡村项目建设的防渗透、防雨淋、防外溢的粪便贮存池,建立“户暂存、村收集、镇处理”的处理体系,各涉农街镇安排专人统一收集转运散养户养殖粪污,养殖粪污转运粪污储存池,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二是规模养殖场粪便堆积发酵处理、污水沉淀发酵处理还田利用。主要用于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建设防渗透、防雨淋、防外溢的粪便储存池和污水处理池,养殖粪便收集后与农作物秸秆等混合,将含水率调到60%左右,利用生物发酵升温杀菌,定期人工翻堆,发酵成熟后,还田利用;养殖污水经污水管网统一进入防渗透、防雨淋、防外溢的污水池内,经过自然发酵、沉淀和充分停留,进行有效的固液分离,降解有机质、杀灭病原菌后还田利用。
四、强化执法打击力度
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畜禽粪污直排等违法行为,责令养殖场户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相关要求养殖场(户),责令关闭,进一步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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