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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规范小区内电动车乱停放及乱发小广告现象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76

刘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电动车乱停放及乱发广告现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区住建局制定了《盘锦市物业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物业管理水平为切实加强和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推动全区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居住生活需求,依据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双台子区实施方案。

通过集中开展物业管理提升行动,着力加强物业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双台子区物业管理体系,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服务行为,着力推进构建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和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质量显著提升。

区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同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参照《盘锦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合理优化停车资源,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对电梯、消防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并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维修和养护,确保使用安全;加强小区内道路、绿地、围墙、广场等公共部位、场所的维护管理,对破损部位及时进行修复,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清扫清运,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加强巡检频次,及时发现、制止飞线充电、电动车楼内停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向街道社区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和小区公共空间管理,及时劝阻业主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改(扩)建等各类违法装饰装修,以及侵占公共部位和私搭乱建行为;提倡规范文明服务行为,严禁采取任何不当手段限制或阻碍业主及车辆正常进出小区住所、车库;健全薪酬制度和员工激励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引入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区综合执法大队:一是督促物业小区加强小区内电动车乱停乱放及乱发小广告的管理。二是统筹推进居民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建设,据排查,飞线充电630根,非机动车桩197个,机动车充电桩19个。三是加大散发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主要街路交通路口、商业街区、市场、学校等重要点位严防死守,有效防范出现沿街散发小广告行为。截至目前,清理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5起,没收小广告宣传品1100余张,此项工作需常态长效管理。区住建局:目前,正与辖区内各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协调,了解小区内电动车乱停放及乱发小广告情况。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将无法解决问题清单化,转交相关执法部门协调解决。

感谢您对双台子区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双台子区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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