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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规范小区内电动车乱停放及乱发小广告现象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45

刘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内电动车乱停放及乱发小广告现象的建议我大队已收悉,大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我大队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1.小区飞线充电排查。大队各执法所按照市局下发的《居民小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及飞线充电存在问题排查统计表》以网格精细化管理为原则,对物业、非物业小区充电设施、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等现象进行排查,同时对新建设的非机动车充电设施进行登记,完善管理台账稳步推进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针对“失管”小区,街道、社区负责管理,针对物管小区,各物业公司加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设。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一经发现小区内存在飞线充电等问题,将第一时间做好登记,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飞线充电”管理,能找到飞线充电当事人的,执法人员将当面劝说行为人自行处理“飞线”。据大队各执法所排查,双台子区共存在飞线充电630根,非机动车桩197个,机动车充电桩19个。根据6月26日文明城市推进会会议精神,我大队已将排查出的问题统一上报市执法局,经市执法局整理汇总后,已把排查出的“飞线充电”问题移交至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处理。

2.乱发小广告治理。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和我大队工作职责,大队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与各执法所所长一同探讨解决办法。针对乱发小广告这项问题,将不定期大队领导带,驻街(镇)执法配合,对全区范围内主次街路,小街小巷,商业街等重点容易发放小广告的路口进行专项治理,一经发现散发小广告现象,执法人员将告知当事人路口乱发小广告对交通、环境,以及自身安全多方面造成的不良影响,对乱发小广告的人予以劝离。此外我大队将加强对散发小广告重点区域的巡查和管理力度如遇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散发小广告之人,执法人员对其暂扣小广告,并对广告商进行依法罚款处理截至至今共清理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5起,没收小广告宣传品1100余张,此项工作需常态长效管理。

下一步双台子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强对小区飞线充电的巡查检查力度,对已安装充电设施仍存在飞线充电行为进行登记,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罚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对物业小区安装集中充电设施,属地街道社区对无物业小区安装集中充电设施,并对新增设进行登记管理;最后加大散发小广告的打击力度,对主要街路交通路口、商业街区、市场、学校等重要点位要严防死守,有效防范出现沿街散发小广告行为最终达到美化城市的环境的目的。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批评和认可,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双台子大队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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