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法治建设》(第42号)的答复
刘兆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期农村法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双台子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加强新时期农村法治建设,将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牢牢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着力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路径,积极开展精准普法,聚焦基层依法治理,持续强化法治文化建设,谋篇布局,勇毅前行,多措并举,促进和保障新时期农村法治建设。
一、双台子区农村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培育“法治带头人”。为提高村干部法治素养,根据各村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培育了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67名。定期聘请律师到各村开展法律讲座,通过相关案例详细解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典及反腐倡廉的有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基层村两委干部的法治素养。利用微信工作群,推送各类法律法规和法治微视频等,教育引导广大村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年初以来,开展律师送法进农村3次、以案释法普法2次。
(二)开展普法宣传,重点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传,着力提升村干部法治素养。在法律颁布实施日、纪念日、宣传日、重大事件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植入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各司法所纷纷利用“村民评理说事点”举办“法治讲堂”,得到了群众积极关注和响应。把法治宣传从过去的说教式、灌输式、被动式向文化熏陶、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的形式转化,让群众在悠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增强法治的渗透力。
(三)整合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为村民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实现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目前,全区16个行政村,均建有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室,并在此基础上建设了“村民评理说事点”,为村民提供“一站式”优质公共法律服务。现16个“村民评理说事点”共有69名评理说事员,每天组织、引导群众参与“评理说事”,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评理说事会”,变过去的被动接受群众的调解申请,转变为主动召集群众“评理说事”,疏导群众心理,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合理规范信访工作。二是积极发挥基层治理作用。各村均已实现网格化管理,按照“网络+网格”模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同时,广泛宣传“慧评理”微信小程序,鼓励村民通过“掌上系统”参与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评理说事、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三是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各村从辖区内德高望重、具有威信的乡贤、老党员中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带领群众积极参与“评理说事”,化解矛盾纠纷。其中,陆家镇任家村、双盛街道宋家村的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分别获得辽宁省司法厅授予的“2021年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与司法部授予的“2020年度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四是推动驻村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服务工作。全区16个行政村配有9名驻村法律顾问,其中有3名律师与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23年1月—5月,全区9名驻村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案件12件,化解成功12件,参与法治宣传活动99次,解答法律咨询55次,开展法律服务总时长212小时。
二、下步工作规划
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区司法局将立足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全区法治宣传、依法治理与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集中力量打好双台子区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攻坚战,着力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与法治观念,为村民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一)充分整合农村资源,打造共同普法局面。
1.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聘请知名律师进乡村,以法治讲座、知识问答、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专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不断完善各村法治文化长廊和“法德一条街”等阵地建设,更新和添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等法治元素。结合“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和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邀请盘山县新时代文化艺术发展中心走进农村,组织开展大型文艺汇演活动。组织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陆家镇任家村开展普法示范点现场观摩会。
(二)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在法治实践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明确普法主体责任。细化农村普法对象,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条块责任与协助配合相结合、改革创新与普法实效相结合,加强全程普法和精准普法,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将各普法主体农村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以考核督促各部门分工配合,各司其职,常态化推进农村普法工作。
2.依托村法律顾问,调解员等专业力量,强化农村普法工作队伍。每月定期提供法治宣传服务,通过接受咨询、法治讲座、以案释法、调解矛盾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服务、指引法律援助、依法调处农村矛盾纠纷。
(三)进一步推动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切实发挥法治基层平台“亲民近民”的作用。
1.继续推动乡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乡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向着便捷高效、均等惠普的方向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相互融合,推广“慧评理”微信小程序,有效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着力加强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辐射,协调驻村法律顾问积极履职,缓解农村法律服务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
2.加强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融合调解、信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驻村法律顾问参与等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乡村地区“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继续开展“司法大讲堂”活动,为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培训,讲授人民调解、“评理说事”工作实务,提高村级人民调解员、“评理说事员”工作水平,提升“村民评理说事点”工作质量。指导各“村民评理说事点”充分发挥农村地区乡贤、老党员、老干部等社会热心人士,群众信服、贴近群众的优势,广泛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针对农村地区信访频发的问题,加大指导各“村民评理说事点”参与信访调解的力度,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
3.将矛盾纠纷化解智慧平台向农村地区延伸。按照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要求,区司法局会同区网格管理中心,充分运用盘锦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视频系统,推动网格化管理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融合,打通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线上调解平台的连接,将线上调解工作延伸至各村,为村民提供现代化、信息化的调解手段。
4.加强乡村法治建设专项经费支持。区司法局将持续加大村“评理说事员”培训指导力度,严格对其进行评议考核,并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及时按标准发放人民调解补贴,以提高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
盘锦市双台子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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