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双人社监撤字〔2023〕第002号
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 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号码: 91210100720989347Y
法定代表人: 刘金生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
本机关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对 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做出的 《关于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盘双人社监罚字〔2020〕10004号) 。鉴于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双检行非诉监〔2023〕4号)提出的建议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
撤销本机关于 2020 年 9 月 4日作出的《关于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盘双人社监罚字〔2020〕10004号) 。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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