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优化双台子区营商环境,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双区政办发〔2024〕1号)(以下简称《执法检查计划》),现将《执法检查计划》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双台子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依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需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检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有利于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和有序开展,有利于避免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扰企问题。
二、制定依据
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的主要依据有:《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执法检查计划》包括11个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度27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
(一)凡无执法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
各涉企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双台子区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凡无执法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
(二)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对能够合并的要合并,能够联合检查的实行联合检查。同一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已对同一企业执法检查的,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企业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协调,明确一个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联合检查。
(三)创新行政执法检查方式,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各涉企行政执法机关除采用传统的现场检查外,鼓励采用大数据、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检查,尽量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积极开展探索“综合查一次”,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合理选择辅导建议、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约谈等方法,实施“服务型”执法检查。
政策解读:双区政办发〔2024〕1号 关于印发双台子区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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