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400吨/年生物基呋喃及催化剂中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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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400吨/年生物基呋喃及催化剂中试项目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孵化基地C1、C2厂房,占地面积4456m2,建筑面积2206m2,目前设有2000吨/年耐高温半芳香尼龙(PPA)、300吨/年低分子量聚苯醚(LPPO)、30吨/PPA助剂生产线,C1车间设有1套“水回收+活性炭吸收”废气处理设施,C2车间设有“碱吸收+水吸收+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废水通过罐车送至氟化基地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改建相关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施,形成90吨/年2,5-呋喃二甲酸(FDCA)、90吨/年2,5-呋喃二甲醛(DFF)、120吨/年呋喃-2,5-二甲酸二甲酯(FDME)、100吨/年催化剂的生产能力。中试期间共2年,每年生产100天,中试期间原有项目停止生产,可实现本项目商品总计400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三力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好磊
联系方式:1866163318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辽宁青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80988619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和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